消防處職工總會,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說,現時處方採購消防裝備過程緩慢,而且購入的裝備,未必適合前線消防員使用。消防主任協會就批評,制定消防個人裝備、滅火及救援車輛、呼吸輔助器規格的工作,僅由三名職員兼職負責,人手嚴重不足,要求設立獨立隊伍負責。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示極度重視消防員安全。消防處副處長陳楚鑫則指,已實行的新採購程序,在立法會取得撥款前,會先擬定裝備設計和規格,採購程序比舊方式快一年。他亦承認採購人手緊絀,正檢討是否要增僱相關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