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訴庭駁回綁架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主犯蔣世華的減刑上訴,維持原判,監禁十四年。上訴人表示,只是想教訓對方,過程並無用武器,事主亦無受暴力對待。不過法官不相信上訴人並非為錢而犯案的說法,認為案件是精心策劃,事敗是因為事主頑強反抗才可脫身,所以駁回上訴。 案發在零七年十一月,綁匪在梁定邦返回銅鑼灣辦公室途中,將他綁架,推入一個大木箱,事主其後大力踢開木板,又咬傷其中一名綁匪的手指,綁匪見事敗逃去。警方在現場檢獲氧氣樽,經調查後,發現有人曾經向氧氣公司查詢租樽,電話號碼屬於蔣世華,將他拘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