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大醫學院一名前行政主任,使用大學發展中心的信用咭購物及透支現金三百多萬元。她在區域法院認罪,法官押後兩星期,等候被告的家庭背景報告才判刑,將她還押監房。 四十一歲被告陳秀紅,九五年任職港大醫學院外科系行政主任,在零四至零六年間,使用兩張由她保管、屬於港大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的信用咭,簽賬購物一百六十萬元 、又透支現金一百四十五萬元。後來被上司揭發,向廉署舉報 。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丈夫患思覺失調,又對被告使用暴力,被告面對婚姻及工作壓力,犯案只是一時愚昧,購物是為了減壓。她已經將賣樓所得及公積金償還僱主二百七十萬元。被告的家人亦向法庭提交求情信,指她簽賬購物是送贈家人,並非過奢華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