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前年在明愛醫院外懷疑失救死亡,死因庭陪審團經過四小時商討,裁定他死於自然,是因缺血性心臟病死亡,並提出兩項建議,包括要求明愛醫院增加路牌,指示市民如何前往急症室,又要求醫管局將明愛醫院在事發後訂立,處理醫院內外緊急情況的新指引,應用於其他醫院。死者兒子楊飛龍認為裁決不公平,考慮循民事索償。他認為醫學上很多時有奇蹟,所以才須搶救,不認為父親死於自然。 醫管局表示,會詳細研究死因庭裁決及建議,再次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,又指明愛醫院在事件後,已有多項改進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