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產代理監管局加強規管一手樓銷售,新指引限制代理在促銷新盤時,不能在未經發展商授權下,收取買家訂金;不能向買家聲稱,銀行估值將達到單位售價,或為買家墊支訂金;並須在買家書面同意後,才可以買家的信用咭支付訂金,新規定將於下星期五生效。 指引亦規定代理,要核實宣傳單張資料正確無誤;代理須向準買家,清楚表述單位的實際面積;若發展商未正式公布銷售詳情,代理不能向客戶透露資料。銷售秩序方面,代理商需向地監局提交,到一手樓盤促銷的工作人員名單;地產代理不可在行車道上截停汽車,亦不得阻截途人,強行推銷。地監局行政總裁余呂杏茜指,地監局將加強實地巡查,確保代理遵守指引,若違規會有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