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龍崗區上月底一名男嬰,連同嬰兒車被貨櫃車捲走死亡,市檢察院批准以涉嫌故意殺人罪,逮捕姓梁的本港貨櫃車司機,檢察院初步查明,指這名司機,在明知嬰兒被捲入車底,可能仍然生存,但仍執意高速駕車逃逸,導致男嬰死亡,行為已觸犯國家刑法,涉嫌故意殺人罪。

這名司機在上月二十五日早上,駕駛貨櫃車行經布沙路,與一名女途人發生碰撞,再將女事主推行的嬰兒車,及車內三個多月大男嬰,捲入車底,他未作停留,繼續駕車前行,檢察院指,當貨櫃車行至一個燈位停車等候時,有市民發現車底捲有嬰兒,手腳會動,並伴有啼哭聲,提醒司機查看,他落車發現車底有嬰兒,但未採取任何救助行為,駕車快速離開現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