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司機去年五月,在沙田撞死一名八十八歲老翁,早前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,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一年及停牌三年。五十八歲被告黃偉雄,有十次交通違例紀錄,其中四次是駕車時使用手機,最後一次發生在意外前三日。

事發去年五月二十一日中午,一名八十八歲老翁由菲傭陪同,在第一城寓所的斑馬線過馬路,被被告所駕駛的七人車撞倒,老翁傷重不治,菲傭輕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