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物營養標籤法,在7月1日生效,市民購買預先包裝的食品時,標籤要提供更多營養成份的資訊。代表批發及零售界的立法會議員方剛話,大型零售商已大致作好準備,負責檢測認證的通用公證行香港區行政總裁楊敬宗話,法例帶動相關化驗業務上升三成,預測未來檢測認證行業會有前景,不過,用化驗方法製作營養標籤,費用昂貴,中小企難以負擔,說需要一段時間適應。 在新法例下,食物生產商要在預先包裝的食品中,列明俗稱「1+7」的營養標籤,包括能量及蛋白質、反式脂肪、糖份等營養成份,讓消費者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