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,公立醫院向丈夫是香港人的內地孕婦,收取非本地孕婦分娩費,是符合基本法,因此駁回有關司法覆核的上訴。法官同時說,醫管局要向有需要的內地孕婦,提供豁免機制。醫管局主席胡定旭說尊重法院裁決,會考慮盡快實行豁免機制。原訴人霍兆榮認為裁決不公平,考慮上訴至終審法院。他又說,不會向醫管局申請豁免收費。 原訴人的兒子有輕度弱智,跟內地人結婚,他不滿內地媳婦,零七年在公立醫院分娩,要繳交三萬九千元,提出司法覆核但敗訴,之後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