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中央電視台新大樓的大火案,廿一名被告在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,其中首被告、新大樓前主任徐威判刑最重,監禁七年;一名姓劉的煙花商販判監六年半;而刑期最輕的被告,就判監三年,但可緩刑。被告的家人及律師都認為判刑太重,但未知各人會否上訴。 廿一名被告分別來自央視及承建商北京城建集團,去年二月九日元宵夜,在央視興建中的大樓,違例燃放煙花,引發大火,導致一名消防員殉職。全部人被控危險物品肇事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