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琳製藥表示,按衛生署指示,回收所有生產及銷售的藥品。市民由明日起一星期內,可以到三十一個回收點,或購買產品的藥房或藥行退回,並獲退還藥廠指示的金額。不過,已過期的藥品不會回收。藥廠表示會重新檢視所有產品,並按GMP程序生產及檢測才發放。公司又對市民致歉。

衛生署上月起,驗出嘉琳製藥十三種藥物品質有問題,包括藥物未能通過藥物分解測試,或成分少於註冊份量,要求嘉琳回收全部產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