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眼鏡設計師早前被裁定強姦罪名成立,案件稍後在高等法院宣判。三十五歲被告何文浩的律師求情說,被告把女事主當做女朋友,並強調不是處心積累犯案。心理醫生報告就說,被告重犯機會低。 法官說,女事主年紀同被告差距大,由於女事主供詞部分矛盾,而事發前後,女事主有去過被告的住所。法庭要考慮被告是有計劃設局,抑或被告趁女事主飲醉酒而將她強姦。被告零八年在網上認識十六歲女學生,聲稱可代安排工作,藉詞提供訓練,相約事主到他梨木樹村住所拍照,期間事主飲酒後被強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