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訴庭批評廉署,在串謀行賄房署前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案中,偷錄承建商與律師的對話,用作檢控,是故意侵犯法律專業保密權及損害法治。上訴庭早前已裁定兩名承建商上訴得直,今日頒布裁決理由。 案中兩名承建商,涉及串謀行賄陳裘大190萬元,作為換取機電合約及串謀造假帳,在零八年被裁定罪成,被判監五年,兩人不服定罪,提出上訴。上訴庭今年一月裁定他們上訴得直,並下令永久終止聆訊。而同案另外兩名被告,早前分別被判監21個月及32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