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31歲社工,在廁所放置相機偷拍女同事如廁,被裁定兩項作出有違公德罪名成立,今日原本在荃灣法院宣判,不過因為裁判官身體不適,押後至下星期二。 被告崔煒堅,去年十月在任職的葵涌馮鎰社會服務大樓,一個傷殘人士廁所內放置數碼相機,偷拍五名女同事如廁,被清潔女工揭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