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二十九歲的士司機,吸毒後載客,並撞向路邊燈柱,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及十四日,停牌兩年。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有極差的駕駛紀錄,並有三次藏有危險藥物的案底。法官表示,被告吸毒後駕駛,影響公眾安全,案情嚴重,必需重判。 被告陳瀚海,曾經有四十次交通違例案底,今年一月,他駕駛的士在歌和老街撞向燈柱,警員到場發現他曾經吸毒,將他拘捕。在保釋期間,被告在一月二十日,在紅磡接載一名女乘客時,的士撞欄, 警方發現被告事前亦有吸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