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,終審駁回力拓案三名被告的上訴,維持原判。三名上訴人是澳洲力拓在上海辦事處的華裔員工王勇、葛民強及劉才魁。他們三月底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,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及侵犯商業秘密罪,判罰有期徒刑七至十四年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,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,適用法律正確,量刑適當,審判程序合法,因此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 同案另一被告胡士泰,被判有期徒刑十年,他並無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