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警會去年通過三千零二十五宗投訴的調查結果,比前年增加一成七,當中涉及超過五千宗指控,例如疏忽職守、行為不當及毆打;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說,曾經有市民向警察投訴課投訴,但投訴課認為證人與投訴人之間有僱傭關係,因此不考慮證人供詞,監警會認為警方亦應考慮證人是否可信,決定是否接納證供。翟紹唐又說,警察投訴課去年接獲四千二百多宗投訴,比前年大增,可能與監警會成為法定組織後,市民加強認識有關,正與警方研究如何應付。 另外,有報道指警方報案室會增設電話錄音系統,錄下警員與市民的對話,翟紹唐認為,有助減少雙方拗撬及改善警員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