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三十名上水育賢學校的家長,到政府總部向教育局請願,不滿校董會提出放棄辦學權,而在教師找到新辦學團體後,又取回辦學權,質疑校董會出爾反爾,無誠信,希望局方考慮學生、家長及教職員的意見,把辦學權交給新辦學團體教育評議會。教育局派員接收請願信。 教育局表示,當局在獲悉育賢學校辦學團體放棄辦學權至今,一直與辦學團體保持溝通,探討不同解決方案,到今個月收到育賢學校辦學團體提出,撤回有關放棄育賢學校辦學權的通知。 發言人說,在學生原校繼續就學、教職員的安排不變、學校的日常運作不受影響的原則下,教育局尊重育賢學校辦學團體繼續辦學的決定,並繼續監察學校的管理,確保學生的學習不受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