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不良營商手法,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,立例禁止電訊、健身、網絡等服務業,以虛假陳述瞞騙顧客,及禁止疲勞轟炸、誤導、威嚇等銷售方式,商戶如明知道會結業,仍然預收顧客費用,就要負上刑責。不過如果商戶是迫不得已結業,局方就傾向不規管。另外,上門推銷簽署的銷售合約,當局建議強制設立冷靜期。消息人士說,當局會在今年第三季諮詢公眾,計劃下年度提交立法會。 消委會歡迎建議,但總幹事劉燕卿期望,冷靜期適用於更多行業的預繳消費合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