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眾議院通過保護沖之鳥等島礁的法案,要求設立經濟活動基地,北京一直指,沖之鳥祗是岩礁,日方主張以沖之鳥為基點,大面積管轄海域的做法,不符合國際海洋法,也嚴重損害國際社會的整體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