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珠寶商,以空頭支票騙取八名印度珠寶商一千五百萬元鑽石,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,判監四年半。法官在判刑時指,被告行為嚴重破壞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,而受害人都是小本經營,被騙取龐大金額,但考慮到被告受幕後老闆指示下犯案,本身無刑事記錄,所以獲減刑半年。 三十九歲被告,涉嫌在零八年三月至十二月期間,與八名印度裔珠寶商進行鑽石交易時,向部分事主賒貨,聲稱找到買家才支付貨款,先後騙取八萬多粒鑽石,由於貨主遲遲未收到貨款,又揭發被告不斷開出空頭支票,報警求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