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有廿三次案底的中年男子,承認強姦一名女童及與另一名女童非法性交,在高等法院被判監七年半。法官在判刑時說,心理及背景報告指,被告有黑社會背景,有吸毒習慣,又有反社會人格障礙,重犯機會中等,為反映公眾對有關罪行的憎惡,要判有阻嚇性刑罰。女童心理報告顯示,她的心理受到好大傷害,自我形像低及擔心遭受尋仇。 案情指,五十四歲被告,去年六月在葵涌安蔭邨球場,遇上兩名讀中一的女童,他以三百元利誘其中一名十二歲女童到他住所執屋,期間兩度侵犯女童,之後又向女童索取掟煲費及迫她到自己的住所,女童擔心安全,聯同十三歲女同學赴會,被告乘機將同行女同學強姦,案件由女童暗中發短訊報警揭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