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柱郵政局長李永泰承認行為失當,在前年十月,趁郵品加價前購入九百多件郵品,然後在加價後轉售,賺取了三百八十元;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。 法官判刑時指,考慮到四十八歲的被告,已喪失去過百萬元的長俸,又可能要面對公務員紀律聆訊,所以輕判。香港郵政說,李永泰今年三月起已被停職,署方會考慮向他採取紀律處分,包括譴責或革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