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原商務部巡視員郭京毅,受賄超過八百萬元人民幣,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,並沒收所有個人財產。郭京毅成為商務部成立七年來,落馬的最高級别官員。 控方指,四十六歲的郭京毅,在零四至零七年間,兩次收受國美電器共二百多萬元人民幣,作為協助公司在股權變更、反壟斷審查等事項的報酬。他又從首創集團旗下的房地產公司以半價購買別墅,獲利一百多萬。郭京毅亦涉及另外兩宗案件,收受企業賄款四百多萬元,合共受賄八百四十五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