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恆表示,「延遲落單」的新指引,規定銀行向零售客戶,出售部份理財產品後,必須在兩個營業日後才開始在市場執行買賣,客戶不能在冷靜期之前簽署任何文件。他說如果銀行不執行指引,金管局會先向銀行了解,一旦事態嚴重,會考慮禁止銀行接觸有關客戶,甚至可能禁止售賣有關投資產品。阮國恆認為新指引,不會同證監會的工作重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