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女大學生涉傷人罪被判監26個月
本地
發佈時間 2010-05-20 18:36 最後更新時間 2010-05-20 18:49
一名報稱就讀本港大學的二十八歲外籍女子,承認去年十一月在中環雲咸街一間酒吧,傷害一名本地女子,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兩年兩個月;這名哥倫比亞籍女被告,案發當日到酒吧消遣,因爭座位與二十八歲受害人爭執,被告用白酒潑向對方,又以玻璃杯碎片?傷受害人,令她面部留下一條長約十四厘米的疤痕。
被告求情指,案發後已感到後悔,並向受害人賠償三十萬元醫藥費,加上她有九歲女兒需要照顧,希望獲得輕判。法官指,兩人在事件中都有錯,被告因太激動,對受害人造成永久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