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嘉烈醫院向上月為三個月大男嬰沖涼時,令他燙傷的護士,發出書面警告,並凍結她的增薪點一年。醫院已委任一名臨床導師,督導及定期評核這名護士的工作表現,而她已調往手術室儀器供應部工作。男嬰父親指懲處兒戲,認為出錯護士應該再接受培訓,又批評護士一直都沒有親自道歉,毫無誠意。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說,懲處令人覺得醫管局維護員工,建議局方應增加透明度,例如向公眾解釋懲處的原因,以及在調查的委員會中加入公眾人士。 事發在上月九日,有關護士無按指引,用手肘測試水溫,導致男嬰下身二級燙傷。調查發現這名護士一直只用手掌試水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