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平在本台節目上否認,平機會曾拒絕懷疑被學校性別歧視女教師的法援申請,他重申是否將投訴個案提交法庭審理,需經過一定法律程序,若遇上投訴人或法律意見有轉變,亦需經過覆檢程序,才能批出法律援助。 林煥光表示,透過法庭並非解決歧視問題的最好方法,因花費一定的財政及時間,故主要希望透過調解,令投訴人及被投訴機構能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處理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