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多名工友聯會代表,早上到政府總部請願,要求最低工資訂立在時薪三十五元,並要求立法規管每天標準工時為八小時。代表將寫上各項生活基本開支的紙牌,分別插在寫上時薪廿四元及三十五元的大碗上,比對兩種時薪能支付多少基本生活開支,代表將未能應付的開支項目,插在紙版製的行政長官曾蔭權背上,喻意政府要揹起低薪工人未能應付的開支。 請願代表指,即使最低時薪訂在三十元,以每天工作八小時、每月開工廿五日去計算,收入只有最多六千元,無法養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