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提出兩項措施,改善旅遊業議會的運作,包括委聘專業審計事務所,為議會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;亦會與廉政公署合作,就議會的選舉制訂更清晰指引。政府的建議未有改變議會理事會的大部分代表、均由業界選出的制度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說,業界經營方式不斷轉變,應該繼續自我監管模式運作,貼近市場發展。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,民主黨李華明批評,政府無權監管旅遊業議會,外界不會相信議會公平處理消費者投訴;旅遊界謝偉俊亦指,業界和公眾同樣不認同議會的工作。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承認問題,但指議會已盡力為業界及消費者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