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,討論政府準備向金融機構實施的反洗黑錢措施。多名出席會議的證券業人士,對新建議要求每兩年更新覆核客戶資料,認為落實有困難。證券學會會長李細燕指,經紀工作會因此更繁重,開支大增,而且證券行有大量非活躍客戶,難以查核他們的資料。證券及期貨業職工會會長王國安,認為現有的反洗黑錢制度已足夠,核實資金來源的責任應在銀行而非證券行。 找換匯款代理商會顧問黃紫媛認為,政府要求找換商向匯款的收款人查證身分,在現實難以執行。銀行公會防止清洗黑錢委員會主席李思平,希望新措施在指引完成後一年才正式實施,給銀行及證券業有充分準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