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訊管理局人員,晚上七時許,持搜查令到位於柴灣的民間電台,阻止非法廣播,檢獲一台無線電發射器,並要求一名在場人士協助進一步調查。 根據電訊條例,無牌設置電訊設施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罰十萬元及監禁五年。而參與非法廣播,最高可判罰五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