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,調查社民連梁國雄,被一名市民投訴,透過身兼保險經紀的兼職職員買保險,被指有利益衝突,經考察後,認為梁國雄並無違反議事規則及申領發還工作開支指引,認為投訴不成立,無須進一步調查。 監察委員會主席梁劉柔芬說,梁國雄和事件中的兼職職員,都無在保險公司有財務利益或控制權,根據指引不算有利益衝突,因此梁國雄無須索取三份報價;但委員會同意,應修訂指引條文,更清楚說明利益衝突的範圍,並將「從交易獲取財務收益」,包含在財務利益的涵義中。梁國雄說,自己身為立法會議員,樂意接受傳媒及公眾的監察,他又說,相信事件起因是因為有部分人不滿他發起五區公投運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