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大醫學院外科學系前行政主任,承認挪用港大醫療技能發展中心,兩張公司信用卡,購物及透支約三百萬元,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一年零十個月。法官判刑時說,被告利用僱主的信任,盜取大學的款項,嚴重違反誠信,以四年作為量刑起點,考慮到被告認罪,事發後已償還九成款項及無案底,亦相信被告因為婚姻及工作,承受巨大壓力而犯案,因此減刑。 四十一歲被告陳秀紅,在零四至零六年期間,未經發展中心授權,挪用信用卡購物及透支,涉及款項約三百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