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副司長鄧湛,被裁定受賄罪名成立,今日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,判監十二年。控罪指,由九八年至零七年期間,鄧湛利用職務之便,謀取利益,收受二百二十多萬元來自不同公司及個人的賄款,但由於他認罪,退回贓款,所以處以輕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