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原副司長鄧湛,因收受賄款二百多萬元人民幣,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十二年徒刑。 法院說,鄧湛在1998至2007年,利用職務便利,為律師介紹項目,為企業高層介紹拜訪商務部領導人,並提供協助,以收取利益。由於他認罪及積極退回贜款,因此輕判徒刑十二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