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有多次超速記錄的男子,去年在東區走廊超速駕駛,撞死一名電單車司機,在區域法院,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,判入獄一年半及停牌兩年。

被告三十八歲的林聖鴻,去年二月駕駛一輛改裝的私家車,在東區走廊左穿右插及超速駕駛,駛至阿公岩附近時,同一駕電單車相撞,四十七歲電單車司機,傷重死亡;法官在判刑時,指被告妄顧路面情況,零四至零九年有六次超速記錄,今次重犯要判入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