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大教育學院一名前任外籍副教授,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,洗脫兩項非禮罪。被告涉嫌在去年五月八日及十一日,兩度在辦公室內非禮兩名女學生,早前被裁定非禮罪名成立,被判監九個星期及罰款五千元。被告不服定罪,提出上訴。五十四歲被告,在港大語言學系任教一年多,案發後已離職,已服刑期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