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港今年首四個月,共發生八宗司機吸毒後駕駛而被檢控的個案,多過去年全年的五宗,主要涉及俗稱K仔的氯胺酮,政府將於年中提出修例建議,諮詢公眾,初步構思,司機吸毒後,不論有否影響駕駛能力,均屬違法。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書面回覆立法會提問時說,研究打擊藥後駕駛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將參考外國做法,引入初步測試,授權警員可要求司機提供血液樣本,分辨是否吸毒。
立法會明日討論道路安全條例修訂,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說,屆時他會提出,政府將目前一百四十九種危險藥物,納入條例規管範圍,要求加強司機吸毒後駕駛的罰則,例如終生停牌,及監禁不少於五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