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律師公會質疑政府,沒收兩個民主女神像及六四浮雕的法律理據。公會發表聲明,引述食環署指展覽要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,公會質疑在法律上,當時是否在公眾娛樂場所舉行公眾娛樂活動;公會促請政府引用條例時,不應該破壞政府一直以來,促進言論自由的承諾。 大律師公會又說,三件雕塑雖然已經交還支聯會,但警方在談判過程中,假定支聯會有罪,公會譴責這種意圖破壞法治的行為。大律師公會指,發表聲明是不希望公眾,因為政府的言論以及警方的行為,對法律產生任何誤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