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廿四歲印尼女傭,將尿液加入飲用水給僱主家人飲用,在粉嶺裁判法院,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罪名,被判入獄三個月。案情指,被告在今年二月,在飲用水加入尿液,十多歲的女少主飲水時察覺有異味,告知家人,報警揭發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