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12年政改方案決議案,計劃今個月二十三日進行表決。議案有關立法會同行政長官選舉辦法,與四月十四日公布的相同。行政長官選舉方面,選委會由八百人加到一千二百人,四個選舉界別各增加一百人,提名門檻增至至少一百五十人。立法會就由六十席加至七十席,其中五個是地區直選,另外五個是功能組別。政務司長唐英年表示,區議會議席由民選區議員以比例代表制選出,及取消區議會委任制的問題,會在議案通過後,在本地立法層面解決。 立法會議員不能對決議案提出修訂,只有政府可以修改方案,最少要在三天前通知立法會。如果政府要押後表決,要再行通知立法會主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