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二十六歲水警因為到澳門賭博,擅自登入警隊系統更改更表,早前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,在沙田裁判法院,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。警方說,會在完成法庭審訊後,根據警察條例,向被告採取何種紀律處分。發言人說,所有警務人員在登入警隊電腦系統時,會自動作出記錄,監管人員會定期及因應需要查核有關記錄。 裁判官在判刑時說,被告行為影響警隊聲譽,浪費公帑,行為令人失望,但考慮到他年輕,將來在警隊仍可以有所發展,而且罪行並非最嚴重一類,警隊可以考慮讓他復職。被告加入警隊八年,零八年七月至十二月,三度進入警隊更表編制系統,將三日假期改為當值,而他當時其實身處澳門。被告主管去年四月揭發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