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關於電台贊助節目及政治廣告問題。民主黨張文光指,現時電台業務守則只是規管政治廣告,但沒有限制政黨贊助有政治色彩的電台節目,是雙重標準,導致財力較多的團體在宣傳政治立場上佔優。 廣管局投訴委員會主席黃冠文表示,如果贊助節目是變相政治廣告,亦會同樣受到規管。他又指,對於商台接受民建聯贊助節目,以及接受民主黨劉慧卿賣廣告的投訴,廣管局月內會開會討論,並公布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