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名冷氣技工串謀行賄,以獲取受聘機場二號客運大樓翔天廊建築工程,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六個月及九個月,緩刑一年。而案中收受賄款介紹工作的姓周被告,早前已被判監三年,法官今日下令他向前僱主賠償七萬六千多元。 案情指,承接機場客運大樓的工程公司,在招聘時遇到困難,要求當時已受聘的姓周工人協助招聘技工。在他介紹下,五名被告提供每日一百至二百元的介紹費,以日薪七百元受聘,涉及的賄款共七萬六千三百五十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