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通過調高五項僱員補償金額2.34%,八月生效。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,政府建議按通脹,將僱員因工死亡的最低賠償額,增至三十一萬元;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最低賠償額,增至三十五萬二千元;因傷需要別人照顧的最高賠償額,增至四十二萬二千元。 多名勞工界議員批評,實行多年的僱員補償條例已經過時,有必要全面檢討,適應社會經濟轉型的需要。勞聯李鳯英要求,把精神受損、筋肌勞損等職業病,納入補償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