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患有嚴重精神分裂症的菲律賓女傭,承認誤殺女僱主,在高等法院被判入小欖精神病院接受治療,但沒有定出院的限期。 三十七歲女被告,被控在去年六月,在港島大坑道光明台一個單位,用刀謀殺四十七歲,在建築署任高級工程策劃經理的女僱主紀燕林,精神報告指,被告在案發前患有精神分裂,懷疑因病犯案,控方今日接納被告,改認誤殺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