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事務局計劃今年第四季展開諮詢,是否立法規管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,預期明年初有決定。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表示,當局間中有收到關於物業管理公司疏忽職守,或者使用不道德手法的投訴,對樓宇安全及衛生情況造成不良影響。他表示,政府初步構思實施兩層的發牌制度,針對不同規模的公司,會設立過渡期,並可能會成立管理機構,監管物業管理公司,並會收取牌費,支付有關法定機構的運作。 楊立門亦說,政府會繼續諮詢市民意見,對於有業主擔心規管物業公司,可能令管理費增加,他說,研究過外國經驗,規管制度對管理未必有太大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