賑災基金將撥出一千五百多萬,賑濟內地廣東、湖南及江西水災災民。政府接納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建議,將款項撥給三間賑災機構,期望為災民提供適切援助,每間機構將獲三百至七百萬。委員會要求三間機構完成賑災計劃後,要呈交檢討報告及經審核帳目,確保撥款用於指定用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