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十九歲無業青年,承認在去年由智利經南非販運2.96公斤可卡因來港,在高等法院裁定販毒罪名成立,被判監十八年八個月。法官判刑時說,不接受被告指為改善貧窮生活犯案的求情理由,又指被告行為極度自私,令更多人沉淪毒海,法庭絕不會姑息,量刑起點為二十五年,考慮到被告由外地輸入毒品,要加刑三年,但被告認罪,獲減刑三分之一。 被告劉振聲,被控在去年八月,由南非返港時,海關在他的行李內,檢獲一批衣物及毛巾重量有可疑,經調查後,證實衣物上可卡因成份,被告承認,若成功運毒到港,可獲五萬元酬勞。